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童在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21********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吉2426民特24号 |
案号 |
(2020)吉2426执恢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图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童在强于2019年6月20日一次性偿还给申请人褚文泉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42133元(2018年8月4日至2019年6月20日);二、申请人郑德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三、逾期利息自2019年6月21日至实际还清为止,按月利率2%计算并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四、双方当事人自愿履行本协议,并愿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辖区法院对本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褚文泉、童在强、郑德玉于2019年6月17日经安长白山专业人民调解中心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0-02-27 |
发布时间 |
2020-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