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士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622********73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吉2402民初1566号
案号
(2020)吉2402执3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图们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许士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吕俊借款本金9.76万元及利息(从2019年12月1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6%计算)。案件受理费1120.00元,公告费3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图们市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0-06-15
发布时间
2020-06-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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