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秀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2426********3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吉2426民初1675号 |
案号 |
(2020)吉2426执3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图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秀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返还原告杨文生借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5000元为基数,从2014年2月25日起到2019年11月6日起诉日,按年利率6%,暂计算为5200元,2019年11月7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继续计付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王秀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时间 |
2020-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