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强巴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40125********65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藏0103民初331号
案号
(2019)藏0103执5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强巴分别于2018年5月8日之前向原告格桑多吉支付购车余款50 000元;于2018年8月8日之前向原告格桑多吉支付购车余款100 000元;若被告强巴未按照上述期限履行任意一期支付义务,被告强巴需向原告格桑多吉支付利息15 000元;二.原告格桑多吉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3706元(原告预交)减半收取1853元,由原告格桑多吉负担926.5元,由被告强巴负担926.5元(于本调解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以上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19-07-15
发布时间
2020-01-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