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强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40125********65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藏0103民初331号 |
案号 |
(2019)藏0103执5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强巴分别于2018年5月8日之前向原告格桑多吉支付购车余款50 000元;于2018年8月8日之前向原告格桑多吉支付购车余款100 000元;若被告强巴未按照上述期限履行任意一期支付义务,被告强巴需向原告格桑多吉支付利息15 000元;二.原告格桑多吉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3706元(原告预交)减半收取1853元,由原告格桑多吉负担926.5元,由被告强巴负担926.5元(于本调解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以上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19-07-15 |
发布时间 |
2020-01-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