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登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30********46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2328民初319号 |
案号 |
(2020)云2328执3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元谋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胡登峰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欠原告元谋龙腾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000元;二、由被告胡登峰从2018年2月11日起按年利率的24%支付借款本金6000元产生的利息给原告元谋龙腾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利息支付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被告胡登峰承担,与上述款项同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元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17 |
发布时间 |
2020-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