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通明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0847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深仲裁字第1167号
案号
(2017)粤03执30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确认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TFXD(J)201724号)于2017年8月11日解除;二、第一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借款本金520万元及支付利息416,260元;三、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逾期利息,以52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标准,从2017年8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四、本案仲裁费68,948元由第一被申请人承担,该款申请人已向仲裁委员会预交,第一被申请人径付申请人;五、确认申请人对抵押物(位于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新桂花村银泰苑5栋8D,房产证号:深房地字第9009026号,抵押编号:DY-02D17004095)享有抵押权,有权就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第二至第四裁决项中所确认的债权;六、第二、第三、第四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在第二至第四裁决项中所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七、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各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裁决所定义务。如果未按本裁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7-10-17
发布时间
2018-03-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林界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084718520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大鹏街道同富工业区通明科技厂区科研综合楼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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