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景洲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53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0722民初2035号 |
案号 |
(2018)赣0722执3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西景洲实业有限公司欠原告龙南县大新钢材有限公司钢材款100万元,此前被告江西景洲实业有限公司已偿还20万元,剩余80万元于2018年2月1日前一次付清。若未按时还款,则自2018年2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以未还款金额为基数,按月息2分计息;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6900元,由被告江西景洲实业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信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02-12 |
发布时间 |
2018-08-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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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艾卫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22065376834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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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中侨路(博大花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