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华威金鑫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0448****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新3201民初315号
案号
(2017)新3201执5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和田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1、被告华威金鑫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鞍山钢峰风机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1194000元,利息及违约金179896元,合计1373896元;2、驳回原告鞍山钢峰风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166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华威金鑫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如下:被告卢绳宏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和田力都钢铁有限公司给付钢材款309858元及违约金92957.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71元,由被告卢绳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和田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17-08-14
发布时间
2018-07-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殷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60448460K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16层163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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