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单红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811********1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802刑初896号 |
案号 |
(2020)豫0802执6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单红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7月4日起至2018年6月3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单红涛退赔被害人王宁550元,退赔被害人杨淑慧356元,退赔被害人李慧敏572元,退赔被害人陈海珍1825元,退赔被害人魏顺利860元,退赔被害单位焦作市天天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583元,退赔被害人杨振邦458元,涉案电动车一辆予以继续追缴并退还被害人李慧敏。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时间 |
2020-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