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大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93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0921民初1052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黑0921执3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勃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大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向原告七台河兴发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开具共计333万元相应数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被告山东大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七台河兴发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经济损失67.5万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50元,由被告负担。诉讼保全费402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勃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7-15 |
发布时间 |
2019-1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306579382561K |
登记机关 |
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张楼村西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