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彭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202********1265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鄂0202民初1262号
案号
(2019)鄂0202执11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胡学智、彭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原告鲁舟支付借款本金400000元及利息(以本金400000元为基数,从2015年6月13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以及律师代理费15000元。二、被告黄石欧联金属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对被告胡学智、彭婷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9-11-14
发布时间
2020-07-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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