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新郑市豫新发达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47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0184民初4769号
案号
(2019)豫0184执23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新郑市豫新发达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张文甫借款905964元、利息163673.52元,并支付自2018年1月2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905964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5%计息);二、被告新郑市豫新发达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张文甫借款40000元及利息(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自2018年1月2日起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张文甫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787元、公告费580元,合计15367元,由被告新郑市豫新发达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5-24
发布时间
2019-06-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豫0184执2356号
立案日期
2019-05-24
执行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085004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侯亚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846147364422
登记机关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新郑市薛店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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