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俞谷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107********04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沪0114民初00421号 |
案号 |
(2019)沪0114执15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俞谷平、俞哲、上海谷平实业有限公司应于2017年3月5日之前归还原告魏传高借款本金2,100,000元; 二、被告俞谷平、俞哲、上海谷平实业有限公司应自2017年1月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每月25日之前向原告支付利息,利息以全部未还款金额为本金,按照每月2%的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9-03-06 |
发布时间 |
2019-04-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