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104********08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0106民初3400号 |
案号 |
(2020)晋0106执17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西吉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迎泽信用社利息1568992.8元;二、被告山西天工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王磊、颜晶晶对被告山西吉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所负债务及案件受理费承担本息连带保证责任;三、被告山西天工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王磊、颜晶晶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就其清偿部分向被告山西吉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921元,由被告山西吉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时间 |
2020-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