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202********47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801民初480号 |
案号 |
(2020)云2801执2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西双版纳益鑫商贸建材有限公司支付材料款37850元。案件受理费746元,由被告李波负担。原告西双版纳益鑫商贸建材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李波径付原告西双版纳益鑫商贸建材有限公司,本院不再另行清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04 |
发布时间 |
2020-06-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