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802********3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0781民初1366号 |
案号 |
(2019)川0781执13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罗彪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黄清林借款本金174.35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按年利率24%从2015年7月13日起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二、被告罗荣、广元市正昌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黄清林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34698元,由被告罗彪、罗荣、广元市正昌商贸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07-25 |
发布时间 |
2019-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