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802********3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川0781民初1366号
案号
(2019)川0781执13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油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罗彪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黄清林借款本金174.35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按年利率24%从2015年7月13日起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二、被告罗荣、广元市正昌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黄清林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34698元,由被告罗彪、罗荣、广元市正昌商贸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油市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19-07-25
发布时间
2019-11-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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