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小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921********23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921民初1617号 |
案号 |
(2019)川0921执7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蓬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蓬溪县易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遂宁市世源商贸有限公司给付货款16880元;二、蓬溪县易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第一项给付义务,由邓小林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22元,减半收取111元(原告已经预交),由蓬溪县易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邓小林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蓬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11-14 |
发布时间 |
2020-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