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石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702********02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沪0118民初10531号
案号
(2019)沪0118执1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甘南县巨能燃气有限公司应于2018年12月底前支付原告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0万元。若被告未能按上述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被告另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 二、双方对本案无其他争议。 三、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由被告负担,此款被告应于2018年12月底前直接支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19-01-04
发布时间
2019-04-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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