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红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828********03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新2828民初564号
案号
(2019)新2828执3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和硕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张红山支付原告阿克苏市慧尔肥业有限公司农资款337708元及利息216133.12元、案件受理费4700.21元。2、被告魏治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和硕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19-07-04
发布时间
2019-09-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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