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盛建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22********76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0522民初4005号
案号
(2020)浙0522执17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湖州长兴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广西鑫盛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长兴顺祺道路设施制造厂货款1,693,675.28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逾期利息自2019年6月4日开始按年利率6.525%计算至2019年8月20日,2019年8月2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被告盛建华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6-10
发布时间
2020-07-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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