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康寿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88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沪0118民初07532号 |
案号 |
(2017)沪0118执95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康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应归还原告上海青浦明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30万元及截止到2017年8月30日止的利息27万元,并偿付律师费1万元,合计258万元。此款被告上海康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底前归还5万元,9月底前归还23万元,余款230万元自2017年10月起于每月月底前归还10万元,直至还清。届时若被告上海康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可就被告上海康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履行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且被告上海康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应另行偿付原告利息(以应付未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息2%计算); 二、被告朱国光、朱彦军、上海光裕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康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被告上海康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朱国光、朱彦军、上海光裕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康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上海康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追偿; 三、若被告上海康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时,有权在560万元范围内对抵押人江西康寿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抵押物(位于江西省进贤县李渡镇锦胜大道的房屋)依法行使抵押权; 四、双方当事人无其他争议; 五、本案受理费25,200元,减半收取计12,600元,由六被告负担,此款六被告应于2017年10月底前直接支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7-12-04 |
发布时间 |
2017-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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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世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124778845573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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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桥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