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秦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424********2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424民初100号 |
案号 |
(2020)浙0424执10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兴海盐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秦洁归还原告郑凤高借款10000元,由该被告自2019年6月至11月期间每个月的15日前归还1500元,余款1000元于2019年12月底前付清;(付款方式:汇款,开户行:农行海盐支行,账号:6228480342490142417,户名:郑凤高)^~^二、被告秦洁如有任何一期不按期归还的,则原告有权就该被告尚未归还的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且原告按借款17000元申请执行;^~^三、被告张伟其对本协议第一、二项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无其他争议;^~^五、本案受理费220元,由原告郑凤高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6-18 |
发布时间 |
2020-07-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