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应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4********0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1024民初113号
案号
(2020)浙1024执12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仙居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应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垚波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从2020年1月3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被告应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07-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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