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省宇瑞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25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1321民初1953号 |
案号 |
(2018)豫1321执6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召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河南省宇瑞实业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南召县公安局超支工程款及质保金872600元;二、被告河南省宇瑞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南召县公安局支付违约金22980元。以上两项均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760元,由被告河南省宇瑞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召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5-14 |
发布时间 |
2018-08-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立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7425499400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翠竹街6号11幢3单元6层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