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28********00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2828民初1218号 |
案号 |
(2020)鄂2828执恢1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胡英、覃仕俊偿还原告何道兵借款本金150000元,定于2019年8月30日前付清;二、原告何道兵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原告何道兵已预交,由被告胡英、覃仕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时间 |
2020-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