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玉田县正益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20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玉民初字第2130号 |
案号 |
(2017)冀02执183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玉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玉田县正益实业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秦皇岛龙宇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1018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52元,由被告玉田县正益实业有限公司负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7-10-16 |
发布时间 |
2018-0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志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296920943348 |
登记机关 |
玉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玉田县郭家屯乡遵宝公路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