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昌县格菲尔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31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1003民初2384号 |
案号 |
(2017)豫1003执15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许昌县格菲尔实业有限公司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许昌鑫泰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用6939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许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7-09-25 |
发布时间 |
2018-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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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俊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023553153867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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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许昌县尚集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