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327********45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陕0727民初626号 |
案号 |
(2020)陕0727执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略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8)陕0727民初626号:被告张波在本判决书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王龙偿还本金220000元。自2016年9月14日起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75%计算利息至还清本金为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略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10 |
发布时间 |
2020-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