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舒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03********22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103民初1888号
案号
(2020)赣0103执20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舒勇确认尚欠原告涂珍投资款1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5月15日起,以本金1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算至款项实际还清之日止),并同意从2020年5月起,每个月21日之前向原告还款1000元,直至2020年12月30日之前将本金及利息还清;二、被告李鸿涛确认尚欠原告涂珍投资款88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5月15日起,以本金88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算至款项实际还清之日止),并同意从2020年5月起,每个月21日之前向原告还款1000元,直至2020年12月30日之前将本金及利息还清;三、若被告舒勇、李鸿涛未按上述还款期限足额还款,则原告涂珍有权就被告舒勇、李鸿涛的上述债务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原告涂珍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诉讼费4525元,减半收取计2262.5元,保全费1595元,共计3857.5元,由被告舒勇承担1929元,被告李鸿涛承担1928.5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7-02
发布时间
2020-07-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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