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宁艳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330********07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103民初9059号
案号
(2020)赣0103执15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王长江、宁艳云偿还原告代偿款179 444.1元及利息3 452元。2019年10月30日前偿还40 000元、11月21日前偿还60 000元、12月21日前偿还82 596.1 元;二、若被告逾期偿还,原告可自逾期之日起就全部款项申请执行,被告须以未偿还款为基数,按年利率4.35%支付逾期利息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 921元,减半收取即1 960.5元,由被告王长江、宁艳云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5-07
发布时间
2020-07-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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