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101********3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京0112民初9523号
案号
(2020)京0112执55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王欢给付原告李帅19万元,分别于2018年7月30日前给付3万元,于2018年8月30日前给付3万元,于2018年9月30日前给付3万元,于2018年10月30日前给付3万元,于2018年11月30日前给付3万元,剩余款项4万元于2018年12月30日前付清;如被告王欢未按时足额给付上述任一笔款项,则原告李帅有权要求被告王欢另行支付逾期利息(以尚欠金额为基数,以年利率24%为标准,自2018年3月26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06-15
发布时间
2020-07-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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