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温建庆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526********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306民初15600号
案号
(2018)粤0306执169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同意被告深圳市博莱特光学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日前按照《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为2017k001776号)的约定,还清欠款本金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4,644,000.00元,利息62,913.88元、罚息43,646.95元、复利995.5元及本案律师费190062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均暂计至2018年6月5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如被告深圳市博莱特光学有限公司未按照第一条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折价、拍卖、变卖抵押物{被告汪丽雅、温建庆共同所有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公园大地花园十期45栋c座907房产(深房地字第6000403259号)}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三、被告汪丽雅、温建庆对被告深圳市博莱特光学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如被告深圳市博莱特光学有限公司、汪丽雅、温建庆未按照第一条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欠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4812元,本院减半收取人民币22406元,由三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8-12-14
发布时间
2020-07-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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