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边计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429********28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0106民初3543号
案号
(2020)晋0106执4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边计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南城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102362.17元、截止2018年8月9日利息12106.36元及各类费用16992.82元,并按双方协议约定支付自2018年8月10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97元,保全费1144元,合计254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边计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4-03
发布时间
2020-07-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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