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201********21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新哈宏证执字第1号
案号
(2020)兵1202执恢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疆哈密宏新公证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执行人为哈密宝丰(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孙超、孙崴。2、执行标的为:本金柒佰伍拾万元整,利息捌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律师费壹拾肆万陆仟叁佰元整,公证费贰万贰仟伍佰元整,合计柒佰柒拾伍万伍仟零伍拾元整。3、从2018年4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期间的利息及担保费(按合同约定为年15.6%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5-17
发布时间
2020-07-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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