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燕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023********71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003民初804号 |
案号 |
(2020)豫1003执11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宋燕伟同意于2020年5月1日之前偿还原告韩俊涛借款本金1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偿还原告韩俊涛借款本金13000元。二、如被告宋燕伟未能按照以上约定按期足额偿还原告借款,原告韩俊涛有权直接申请执行被告宋燕伟借款本金23000元(执行时扣除被告自2020年3月31日起实际向原告支付的部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75元,由被告宋燕伟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29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