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423********12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06民初1182号 |
案号 |
(2020)晋0106执12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宋晓敏、李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支付原告崔桂英货款50495元;二、驳回原告崔桂英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00元,由原告崔桂英负担120元,被告宋晓敏、李凯负担1080元。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