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村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826********2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4322民特178号 |
案号 |
(2020)新4322执2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富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谢村鹏对欠申请人李晋威钢材款37.2万元及违约金2.8万元的事实予以认可,并承诺分三期还清:于2019年10月1日前偿还10万元,2019年12月1日前偿还20万元,2020年1月20日前偿还10万元;二、若申请人谢村鹏未按期支付欠款,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富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