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伍旭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4121********55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兵0401民初144号 |
案号 |
(2020)兵0401执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霍城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伍旭峰给付原告王龙杰工程款47 728元、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 000元,共计50 728元,于2019年6月20日前付清;二、原告王龙杰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994元,减半收取计497元,被告伍旭峰自愿负担,于2019年6月20日前给付原告王龙杰。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城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