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秦克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201********0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201民初5737号 |
案号 |
(2020)新2201执16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伊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秦克权偿还原告张守平借款53969元,于2019年11月22日偿还3969元,余款50000元于2020年3月30日一次性付清。若被告第一笔款项3969元逾期支付,则被告于2019年12月30日付清全部借款53969元。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150元,减半收取575元,由被告秦克权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