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023********106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003民初3472号
案号
(2020)豫1003执13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白雪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代偿款47197.82元、拖欠保费2944.61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欠款总额50142.43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标准从原告代偿之日2016年7月31日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660元,减半收取830元,由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负担271元,被告白雪负担55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6-17
发布时间
2020-07-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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