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海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7********04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106民初3603号 |
案号 |
(2020)豫0106执5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曹海燕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亚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项14918.58元及利息(以14918.58于为本金,自2018年8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8年8月20日起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河南亚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2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曹海燕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19 |
发布时间 |
2020-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