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勇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122********0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191民初2069号 |
案号 |
(2020)浙0191执11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开发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杭州东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卢勇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于2017年8月31日解除;二、被告卢勇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东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租金 293333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9年7月11日起按年利率24%支付至付清为止);三、被告卢勇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东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违约金30000元;四、被告卢勇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东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告费650元;五、驳回原告杭州东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时间 |
2020-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