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25********03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925民初574号 |
案号 |
(2020)云2925执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弥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胡洪、张明珠归还原告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30000元,支付截止2019年3月20日的利息402.62元,并支付自2019年3月2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复利(限期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付清)。二、由被告胡洪、张明珠支付原告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律师代理费3000元(限期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弥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2-07 |
发布时间 |
2020-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