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余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103********029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3124民初718号
案号
(2020)云3124执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陇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余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宝森林地转让款268840元,并以该款项为基数自2019年4月18日起每月支付陈宝森逾期利息3226.08元至款项父亲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陇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1-20
发布时间
2020-07-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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