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阮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222********0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3民初24504号 |
案号 |
(2020)京0113执39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阮亮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冯丽借款一百二十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九元;二、被告阮亮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冯丽借款利息(利息分两部分计算:第一部分以一百零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九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百分之六的标准,自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起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第二部分以二十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百分之六的标准,自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起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冯丽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5-14 |
发布时间 |
2020-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