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冀新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104********27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107民初4734号
案号
(2020)晋0107执11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贵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截止2019年6月25日的欠款本金196776元,利息17396.62元,违约金42656.32元;2、请求贵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自2019年6月26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违约金(按本金196776元,以《领用合约》的约定计付);3、请求贵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案件受理费2576元;4、请求贵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以上合计:259404.9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6-08
发布时间
2020-07-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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