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113********04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106民初4203号
案号
(2020)晋0106执10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赵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杰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其自2018年9月7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年息24%计收,并核减利息4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50元,由被告赵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4-27
发布时间
2020-07-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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