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龙英瓷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66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205民初169号 |
案号 |
(2020)冀02执54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唐山龙英瓷业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20日内给付原告唐山市开平区傲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用气款1 949 258.62元。二、驳回原告唐山市开平区傲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 348元,由原告唐山市开平区傲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负担24 545元,被告唐山龙英瓷业有限公司负担21 80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建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00766601002Y |
登记机关 |
唐山市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唐山市路北区缸窑路3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