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1023********29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1023民初1247号 |
案号 |
(2020)浙1023执23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天台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兵应支付原告陈丽珍代偿款人民币156908.86及案件受理费1720元、保全费1020元,合计159648.86元,款于2020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二、若被告陈兵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原告陈丽珍有权就被告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有权要求被告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未付代偿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0年4月20日起计算本款项付清之日止);^~^本案受理费人民币减半收取1720元,由原告陈丽珍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