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102********23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06刑初628号 |
案号 |
(2020)晋0106执8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郭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2月17日起至2025年2月16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到期不缴纳,强制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郭峰退赔非法所得赃款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并发还被害人李建华。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24 |
发布时间 |
2020-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