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102********23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106刑初628号
案号
(2020)晋0106执8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郭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2月17日起至2025年2月16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到期不缴纳,强制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郭峰退赔非法所得赃款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并发还被害人李建华。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4-24
发布时间
2020-07-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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